2009年8月1日 星期六

因仔有耳無嘴


工作已近一年,是小小的成就。在南加工作尚稱充實安逸,此為優點亦為缺點。雖然能心無旁鶩的加班讓我看起來很勤勞,但下班後常無所事事,對愛熱鬧的我是種折磨。

前陣子連續近一個月的加班,加上工作的挫折與一個人的生活,身邊的朋友大概都聽過我不如歸去的念頭。通常聽到的人都會瞪大眼睛,說,這種景氣,這樣的工作,你要放棄,是瘋了不成?

不過工作好壞實在是很個人的問題。為一些美國公司靠法律條文爭取最大利益,其實很瑣碎也缺乏歸屬感,長遠來說是浪費生命。但工作有挑戰性,同事個個氣宇軒昂、見多識廣,是它的優點。待得越久,學得越多,反而越讚嘆這行的專業與效率,也更清楚自己的不足,這種事業上的喜悅與個人生活的平淡形成強烈對比,或許 是白領上班族的共同困境。

最近獲派支援一個settlement negotiation﹝和解談判﹞。我方控告十幾家公司侵犯專利。上週來談判的是這個領域內佔有率第一名的公司,也是我們的主要對手。

這不是我第一次上談判桌。之前曾經主導兩次mediation,但金額與規模與這次是小巫見大巫

對方二人來自紐約,一個年輕寡言的法務長與一個年近70的阿伯律師。我方共六人一字排開,分別是從以色列飛來的President 跟 VP、光頭資深合夥人、新任合夥人、資深律師以及菜鳥小弟我。雙方分坐長桌兩邊頗有『無間道』中,曾志偉與黃秋生警局內對決的氣勢。

由於雙方都經驗豐富,因此談判過程也都照著章法來。我方控告對方侵權一個專利,對方就丟回6個專利揚言反告。但雙方其實都清楚這個案子真的打官司只會兩敗俱傷,最後一定會和解。

我方四名律師,以光頭合夥人為首,新任合夥人次之,資深律師再次之。我是小弟,負責在適當時刻拍桌子說:『你說什麼!我們大哥在講話你吵什麼吵!』之類的。

四個人各司其職:光頭合夥人負責最後的討價還價;新任合夥人是PhD,負責解說專利背後的技術;資深律師則負責與所有被告連絡。那菜鳥律師小弟我呢?當然是 做所有的real work,支援以上三人。我負責研究雙方專利,找出攻擊與防禦點,準備powerpoint與talking point,然後在會議中補闕拾遺。所以其實整個會議中最清楚這7個專利的優缺點的人是我,連對方都顯然沒有透徹研究過他們自己的專利。

談判說法都大同小異,一開始雙方都要互相恐嚇一下。對方說:『喲,你們只有1個專利,我們有起碼6個。一換一我們還有五個可以打你咧。』

我們說:『喲,我們雖然專利只有1個,卻超重要,你們想閃都閃不掉。你們那6個專利什麼東西,盡是些枝枝節節的玩意,我們改改產品就沒事了。』

對方說:『喲,你們公司那麼小,居然敢來告我們國際大公司,還開那麼高的價,真是好大的膽子。』

我們說:『喲,嫌我們開價高,那你幹嘛大老遠從紐約飛來,還派了法務長?說我們的開價高,以後你們賺的才多呢。小心過了這個村就沒那個店,等我們進法院,要的可就不是這個數字了。』

對方說:『喲,你知道打專利訴訟要多少錢嗎?至少1到2百萬吧。你付得起嗎?我看你只是虛張聲勢,才不信你敢真的告。』

我們說:『我們這邊四個律師,看起來有在怕嗎?不過看在和解可以省我們2百萬官司費,我們就少要2百萬好了。不要說我不給你面子啊。』

﹝以上民視九點半檔的口氣純為個人渲染誇大,其實雙方訓練有素,即便劍拔弩張的時刻也是彬彬有禮的。﹞

總之雙方你來我往,高來高去,從中午談到晚上,雙方鳴金休兵,明日再戰。

第二天早上我興沖沖的跑進會議室準備開始談判,卻被資深律師拉到外面說話。

他說:『麥可,你今天就不用出席了。』我問為什麼。他說:『你準備的資料很齊全,power point也很精采,現在對方已經知道我們準備充分,是來真的。不過....』

我說:『不過什麼?』心想:『美國人真的很愛罵人之前先捧你一下耶。』

他說:『不過你實在發太多言,問太多問題了。連我資深律師都不敢在這種會議說太多話。你只負責遞文件,偶爾補充一下就是了。而且我方人太多,對方覺得談起來很累。但是你不要擔心,你沒有說錯什麼話,只是這種潛規則你還沒學到,你的表現大家都看在眼裡。』

後來新任合夥人也跟我說了類似的話。說我的貢獻良多,但是發言太多,不過沒有影響到會議進行等等。總之這次經驗一如往常,有被稱讚有被罵。但是談判時腎上腺素快速分泌,有各種策略與意想不到的變化,實在比蹲辦公室寫文件有趣的多。此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