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法學院的最後一星期


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有如電影的最後五分鐘。壞人已經遭到制裁,觀眾的腎上腺素也回復正常。但即使是邊收外套邊趕著把滷味吃完,觀眾總要看到最後,男主角在夕陽餘暉下吻女主角的鏡頭才甘心。

如今我渡過了競爭激烈的一年級,瘋狂面試的二年級,連百般無聊的三年級也只倒數兩個月了。除了還未找到工作的人之外,大部分3L已知畢業後要去 那裡工作,因此只在乎順利畢業以及考上律師執照兩件事情。沒有人再擔心GPA了。對我們學校的學生來說,這兩件事情都不算太難,所以大家就開始偷懶。前人 有云,法學院是:『First year, they scare you to death;second year, work you to death;third year, bore you to death。』前人說得沒錯。

3L的上課情況是一蹋糊塗。不但課前沒人預習,上課被call on時也多是支支吾吾或耍白爛。教授也知道3L們已是強弩之末,既沒動力也沒心情認真唸書,因此也不為己甚,跟著學生一起擺爛。

這學期的少數收穫之一是與Yuga變得比較熟一點。Yuga在Antitrust law中坐我隔壁,是個嬌小的日裔學生。言談中瞭解到,她因為父親職業的關係,自小就周遊列國,住過許多國家,跟君彝的背景有些類似。Yuga的腦筋很 好,Stanford CS畢業,男朋友留在Stanford繼續唸建築博士。也因為她腦筋好,成績很輕鬆就全A,因此她上課是我見過最不認真的。上星期她說她終於把 Antitrust law的課本拆封了!我們上課的樂趣就是驚嘆2L多麼認真參與課堂討論,倒數畢業的日子,互相抱怨這一年多麼浪費時間,搬去加州時要有何準備,以及期待下 一個假期要去哪玩。法學院的人際關係很疏離,能有一個可以上課一起鬼扯的同學,很難得。

上進的我不想沉溺在3L這種頹廢的氣氛中(?),很自找麻煩的找了個實習。實習的單位是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ITC)。ITC的職責基本上是拒絕侵犯專利或商標的外國貨品進入美國。我實習的辦公室 ("不公平入口辦公室","OUII") 是訴訟中,除了原告與被告之外的中立第三方,代表美國的利益。所以簡單的說,在法官的面前通常是以下的狀況。

原告:『法官你看對方都進口仿冒品到美國,我的正牌貨都沒人要買。你一定要擋住他啦!』

法官:『嗯。』

被告:『我沒有!沒圖沒真相!』或是『想騙誰啊?你的專利與商標根本無效!』

法官:『嗯。』

最後法官會問我們OUII:『請問美國的利益看法如何?』

我們就會說:『大哥是對的!』不是啦,我們通常會說:『根據我們中立公正客觀的看法,這應該是怎樣怎樣.......』

法官:『(睡著)』

會選擇ITC實習有五個理由:

第一,ITC 80%是專利訴訟,正好是我將來的專業所在。

第二,ITC訴訟的速度很快。一般聯邦地方法院(federal district courts)一個案子大約要花兩到三年解決。ITC則規定必須要在一年半內解決。因此我在ITC幾乎每個星期都有案子可以旁聽或是幫忙寫東西,這是在一 般私人律師事務所不可能有的機會。

第三,ITC訴訟昂貴,所以都是大案子,雙方常常都至少有六七個律師一字排開。

第四,ITC管的是進口,因此常常有外國 公司牽涉其中,特別是大陸的公司。在這裡的經驗對我將來回亞洲工作很有幫助。

第五,ITC離我家近。

總之,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就在上課,下課,上班,下班中快速接近尾聲。這陣子在DC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到,白日漸長,夜晚漸短。地鐵中的乘客雖然仍是身穿大衣,圍巾與手套,但可以看到每個人眼裡對窗外的春天,對城市逐漸甦醒的期待。

PS: update一下我接下來的計畫。五月中畢業典禮後,我會在加州的Ontario補習考加州執照。九月中開始當小律師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