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氣若游絲之第一次出差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阿母!我中啦!
敬告諸親友,
竊未辱使命,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之律師考試一次告捷,幸登金榜。初聞此訊,欣喜之情淡,唯餘放下心中重擔之感,蓋工作 勞碌數月,苦讀生涯已不復記,反生"我這樣選擇到底對不對"之疑。然此佳績,實非我一人之功。無家人之諄諄期勉、在美親戚留宿供餐、女友聽而不倦容我自怨 自艾、各地朋友之竭誠攜助、勉勵,欲成此業絕無可能。竊於此敬秉良香,謝諸位之恩,祝長輩身健思敏,同輩心寬體瘦,晚輩青春永駐,歐巴馬帶領世界走出經濟 不景氣。
麥可青蛙敬上
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漫長的一週
"麥可!"忽然我驚醒過來。"We're almost done, hang on!"奈先生笑著對我說。
這是星期四晚上,我在這個會議室中的第六天,第63個小時。疲倦的我不小心在電腦前恍神了。第一次嘗到關在會議室中,暗無天日的生活。第一次明白document review有多麼無趣。
上星期正當我做專利的東西興高彩烈之時,忽然一個partner寫信叫我緊急支援他的案子。不顧我微弱的抗議,以及我的兩位資深上司寫信留人,partner仍然不為所動,堅持把我調到他的案子上。我只好收拾電腦,進入會議室中閉關去,卻沒想到這一關就是一個禮拜。
案子也很簡單,就是母公司在調查子公司的虧損連連,究竟是因為經營方針錯誤,還是有人圖謀不贓。若是前者則賠賠前就算了,若是後者就有人要丟工作了。
我 的工作是document review,也就是讀幾位子公司主管的email紀錄,看能不能找出問題的蛛絲馬跡。這工作聽起來有趣,其實無聊。因為邊讀email,還要邊依照收信 人、寄信人、關聯性等等項目將email分門別類。一共有50個類別要登記,一萬五千封信,只有四個人在看。
若再換個比喻,就是一盤菜上來,我們要登記主廚名字、副主廚名字、顧客名字、雞或魚、辣或鹹、炒或煎、大或小等等。問題是每個人要看四千道菜。所以我們一夥四人,從早上九點到晚上十點,就一直窩在會議室中評菜。會議室中只聞規律的滑鼠按鍵聲,與難吃的外送披薩味。
在我的眼前三人,從左到右,分別是好動的普同學,體格強健的奈先生,以及有妻有小的馬會計師。個性各不相同,都不是閒得住的男生,現在卻都困在電腦前,重複著這早該被outsource的乏味工作。
"Guess who won?"奈先生突然興奮的問我們。不說我都還忘了,今天是投票日,我早上還投了生平第二張票。原來奈先生一直戴著耳機,不是在聽音樂,而是在聽新總統的當選感言。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我們這個世代最有群眾魅力的年輕總統誕生了。我們卻在會議室中,盯著最親密的螢幕,有一種與世隔絕的荒謬感。
回到家,灘在沙發上,看著電視中那同樣是律師的黑人,正以男低音般低沉的音色在藍色的舞臺上勉勵觀眾,這個世界可以因我們的參與而改變。不論將來此人功過如何,至少此時此刻,世界各地的黑人從此相信,只要持之以恆的努力,終能達到讓人尊敬的地位。我坐在我的電視機前,體認到我的工作只是順應世界,沒有改變世界。
* * *
這是星期六傍晚。在Laguna Beach的沙灘上,我看著夕陽餘暉下的海浪。
昨天document review終於結束,大睡一場後把嗷嗷待哺的車子拖去加油。在加油的某個瞬間,忽然無比想念起海灘,想念那個我來加州以來還未造訪過,能看到海平線的地方。於是我抓了相機、讀了一半的小說與筆記本,向海邊開去。
抵達時已是黃昏,紅霞滿天。大部分的人群已經散去,海風也轉涼。但仍有留戀海水的人,不顧海水的冰涼在海中跳躍。小朋友蹲在地上推沙堡,父母則拿著相機用閃光拍自己小孩在夜色中認真的模樣。鷸鴴科的海鳥跟海浪追逐,在浪與浪之間的空隙啄食出來透氣的小蟹。
一片和樂融融。我坐在沙灘上,牛仔褲裡也進了沙,看著大海發呆。海水總是讓人平靜,或許是因為它的恆靜。我不停的拍照,拍著各種人與動物的剪影。
其 實已經很久沒有拍照的動力了,甚至常常覺得照相多餘,是一種生活突兀的干擾。此時此地我卻無法將相機放下。不是為了捕捉什麼畫面。而是因為那快門聲,像吉 他的撥絃聲,即使生澀、笨拙,都是一種確認。確認自己不已不在會議室中庸庸碌碌的工作,而是正在追尋與創造,美。即便相片失真,吉他彈不成曲調,在彈的那 一刻,心是柔緩而浪漫的。
在夜色完全黑暗,海風也刺骨到無法忍受之後,我躲進漢堡店,點了一杯巧克力奶昔。坐在吧台上,自問這樣的生活好 嗎?驚訝的發現,其實我並不太怨嘆或是太不滿。連日的加班後才能放鬆的心安理得,這是成就焦慮症人的快樂與悲哀。被沉悶的環境封鎖許久之後,反而更為開闊 的景觀與鮮豔的顏色感動,這是我小小一週裡的小小高低起伏。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我的billable hours
美國律師拿年薪,其實是死薪水,加班沒加班費,也沒三節獎金或是bonus這種玩意兒。唯一可獲得bonus的方式是增加billable hours。什麼是billable hours呢?
基本上事務所跟超級市場賣西瓜一樣,是靠以批發價進貨,以實際售價賣出來賺取盈餘的。付給律師的薪水就是批發價,是不動成本;賣給客戶則是照小時計價,是可動盈收。因此律師工作越久,事務所錢賺越多。
billable hours指得是律師可跟客戶收錢的工時。這個制度在合夥人制的公司中最普遍,因為在此人力是唯一的成本與價值。每一家事務所都有成文或不成文的最少billable hours的規定。
有billable hours當然就有non-billable hours。non-billable hours就是無法跟客戶收錢的工時。比如說吃飯、處理行政事務、網購、看報紙、內部訓練(例如所內的journal club)、自我訓練(比如說寫文章投稿專業期刊)、所內社交活動、或是自己在外頭拉客戶、參加扶輪社等的社交時間。這些時間不能跟客戶收錢,不計在 billable hours內。
我的所最少billable hours為每年1950小時。這數字在大所算正常,在紐約算少,在加州算正常。一個partner曾跟我良心的建議,說有心邁向partner的人,一 年應該做到2100個小時。這有兩個好處,一是時數多有bonus,另一是可以讓partner們注意到這個"未來之星"。
這種 billable hours的制度產生了許多有趣的現象。比如說大家都很喜歡出差,因為出差從上飛機那一刻就算billable。大家也怕預算抓得緊的客戶,因為他們會一 些要求,如"開會時不得有超過四個律師"(因為四個律師會同時記時間),或"任何文件不能有超過三個律師review"等等。
大家也必須很注意自己的效率,不能簡單的事情花太多時間。如果太誇張,雖然律師還是可以報時數,但partner必須把這些時數從帳單中扣掉("write off"),變成事務所吸收這個成本。
今天我盯電腦盯到眼花時算了一下,到底一天要工作多久才能達到目標。一年365天,扣掉52個週末(104天)、16個國定假日(大概)、20個可支薪的休假日(包括病假事假等等),還剩225個工作天。照我現在的工作效率,每天工作8小時中只有5.5小時是billable hours。所以2100 x 8/5.5 除以 225 = 13.5小時。換句話說我一天要工作13.5小時才有希望升上partner。照1950小時算的話,每天要工作12.6小時才能達到基本要求。
這反映了三件事:
第一,我的工作中非billable hours的時間太多了,因為新手還是花比較多時間在熟悉業務上,能記在客戶帳上的時間不多。
第二,我週末太悠哉了,都沒加班。
第三,能升上 partner的都是毅力驚人的超人,必定家有賢妻或是良夫。人稱"企業戰士"果然不是浪得虛名。
就員工的角度而言,當然是很痛恨這種制度。誰不希望朝九晚五,拿一樣的薪水就好?為這個制度必須一直戰戰兢兢,緊盯著自己的時數。
但從老闆的角度來看,我不得不承認這是比較有效的方法。我在律師事務所內看到的效率比大部分其他企業要好太多了。特別是跟學校內、學術界來比,效率是天差地 遠。在研究所時,教授是終身職,學生的計畫頂多每半年評鑑一次,論文則是畢業時才看。因此研究員的效率平常很普通,要到評鑑之前才會快速上升。事務所這種 制度鼓勵員工不斷的尋求更有效率、更快速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但現在經濟不景氣,客戶對預算也摳得更緊,進入經濟的寒冬。於是大家,包括我在內,得不斷的找事情來增加billable hours。
雖然這種工作,與生活、興趣有很嚴重的切割,但我到現在為止沒有太大反感。一方面是因為現在工作量還不太重,也還沒有成為partner的野心,所以壓力較 小。另一方面是因為每天工作12小時,跟從國中以來的求學、唸研究所相比不算什麼。與許多其他國家、其他職業的人相比,我的工作環境與報酬更是無可挑剔。
所以在對現狀不滿、對更輕鬆的生活渴望之前,我還是會努力的埋頭累積billable hours吧!
PS:集氣祈禱我順利通過律師執照考吧!
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新工作,新生活
轟隆隆,像火車衝過一般,忽然我開始上班了。在此之前有許多值得紀念的事情,包括補習、考律師執照、回台度假一個月、搬入新家,以及剛結束的 orientation。一切發生得太快,沒有記錄下來。再次認清維持一個部落格很困難。暫定以倒敘的方式,從最近的生活往回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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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桌上多了一篇公司的memo,叮嚀我們注意自己在網路上的文字或圖案。特別是"失態的"、"缺乏自信的"、"人身攻擊的"或是"對政治過度參與的"。公司的顧慮是如果客戶搜尋到我面試失利、求職失利、課業壓力大的文章,會因此質疑我的專業能力。
我心想"糟了!這些不都是我最愛寫的題目嗎?"我力求部落格上每一篇文章都深刻貼近生活,因此最常寫失意、憤慨或是無所適從的心情。將來是不是客戶就會因此不要我了呢?如果我在這裡抱怨公司,那客戶會不會懷疑我公司的能力呢?
讀完memo後,我刪除了上自己1L時跟同學喝酒的照片。這算正式踏入職場的新體驗吧(之前在台灣的工作比較像準備考試的副業)?就是得"保留"。話越講越 保留,字越寫越委婉,笑容越笑越含蓄,批評也越罵越客氣。總得先想想,是不是有些東西不方便被同事、工作有關的人或是任何人看到,話出口是不是以後會後 悔。
因此我曾想過將來此地只寫風花雪月,然後在一不知名之處另起爐灶,開個匿名的部落格方便我直書胸臆。
隨後就放棄了。開玩笑,要我維持兩個部落格?是嫌自己蹲在電腦前時間不夠嗎?所以還是繼續在此啃字,直到來日報應到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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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第一週是orientation ("新生訓練")。新生訓練為期一周,包括local office兩天,一天移動日,然後總部一天半。類似洋基隊對天使隊的連戰賽程。
新生訓練大家從小到大都參加過,心裡也明白。參加者去之前千百個不願意,覺得浪費時間,寧願在家睡大覺。但凹不過主辦者的三令五申,再加上不去會有嚴重的後 果(請看陳致中),只好勉為其難的參與。主辦者通常都會精心規劃,誠心相信這是大家互相熟悉的重要一步。等活動結束後,才發現實質的東西果然沒學到什麼。 不過的確多了解了公司,也跟同期的律師們更熟了一些。最後以"其實來了也不錯"的感覺結束,可稱之為"新生訓練三部曲"。
美國人的新生訓練,重點當然是喝酒。我們幾個來自洛杉磯、巴羅奧托、舊金山與鹽湖城辦公室的菜鳥,在公司的酒會結束後便衝出去探索DC的夜生活。說來慚愧,我在 DC求學三年,對DC的夜生活卻毫無頭緒。只能說我對這種西方式的放鬆方式興趣缺缺。我理想的夜生活,還是三五好友在星空下草皮上打屁聊天,想喝酒發呆的都可以隨興。這一點還保有一絲絲保育社的氣質吧。
於是浩浩蕩蕩一群人開始bar hopping。我喝不到一瓶啤酒就不想再喝了。但來自洛杉磯的艾力克斯卻不肯善罷甘休。艾力克斯是美韓混血、柏克萊畢業。他上班前一個月都睡在他的箱型車中,車停在另一個菜鳥同事的停車格裡,直到找到公寓為止。上課時他看似一本正經,不發一語。腳一踏出公司後就將襯衫拉出西裝褲,開始一杯又一杯的紅白酒 下肚。我不喝酒,他就一直吼:"Dude!I'm not feeling your love man!"不然就是要我喝半杯他就喝一杯。很有柏克萊嬉皮的架勢。
等到他被我堅拒勸酒之後,忽然兩眼放空,喃喃自語:"我到底喝了幾杯了?"旁邊人說第八杯。他轉過頭看著我,大喊:"Dude!I'm not feeling your love man!"大家都無奈搖頭,票選他是我們這一期最不可能升上合夥人的候選人。
總是跟艾力克斯一搭一唱的是洛杉磯的尼克。尼克是美籍韓裔,總是跟艾力克斯互吼或是竊竊私語。不知為何,兩人都喜歡來鬧我,尼克通常說的 是:"Dude!This one is for you!"然後就把一杯紅酒乾杯。我猜是我年紀較長,成熟穩重的讓他們倆個看不順眼吧。他們都第一次踏入職場,單身,腦筋靈光,天不怕地不怕,眼前有光明的未來,所以有整條街是他們開的瘋狂。
DC九月的天氣無可挑剔。白天陽光斜灑在街道上,成群的鴿子被騎腳踏車的上班族驚動,盤旋在高聳 灰白的建築與公園雕像之間。夜晚微風喣喣,適合著燕尾服的男士拉著穿禮服的女士逃出宴會,漫步至白宮欣賞燈光。是一種讓腳部輕盈、呼吸放慢、話語清脆、微 笑加深的天氣。此時來DC的遊客,必定會以為來到人間仙境吧!
我決定見好就收,不要拖到半夜爛醉頭痛,反而掩蓋了這愜意的心情。明天與後天將會見到DC的朋友,因此接下來的課程比較好捱。在第三家酒吧告辭了其他人,我在回旅館的路上撥起越洋電話。告訴萊斯里:熟悉的DC,這一次還是熱誠的接待我。
2008年6月21日 星期六
My daily routine
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畢業雜想
經過一週的打包、整理、拍照與告別,終於我坐在Dulles機場的登機門前,等待飛往Long Beach的飛機。兩件行李已經登上飛機,車子與家具也在運往加州的卡車上。我即將離開停留了三年的城市,心中的感觸卻仍不清楚。只有些缺乏組織的雜想。
但未來我從事專利法﹝patent law﹞, 客戶與對手多半是公司,處理的問題多半是金錢與科技,真的接觸到一個人生命的機會很少。當然我會有其他的體驗:參與高金額的大案子、飛去不同的地方與專業 的客戶合作,甚至有一天在法庭上滔滔雄辯。我當然很高興在可見的未來能有這些特殊的體驗。金錢、里程數、甚至是個人技能的習得,絕對是我追求的目標。但我 一開始期待的是更直接、更個人﹝personal﹞的影響力。
如致詞者所說,我畢業、通過bar﹝祈禱﹞、拿到律師執照之後,就有了影響別人的行為被判定是對或錯的知識與機會。這是一項特權,只用在獲取自己的利益上太浪費了。
期待經濟上的回報之外還要精神上的滿足,或許是年輕人﹝?﹞好高騖遠的夢想?但每個致詞者使人肅然起敬的地方,都是他為社會服務的成績。我也想要使人肅然起敬,能不心虛的為自己驕傲。雖然不知道我會是怎樣的律師,有多久的律師生涯,但我希望不會迷失我的初衷。
我 媽參加完畢業典禮後說:『不愧是法學院的,每個人都很會說話。』我從小的願望之ㄧ,便是能夠像黑人牧師或是林肯,在公眾前發表感動人心的演說。吉本芭娜娜 曾經描述一個夏威夷女人對海的演唱:『使海底的生物與靈魂,從海中升起,像海嘯般沖刷過海岸』。我的演說有這樣的威力我就很滿足了。這願望大概只排在擁有Winnie Houston的歌喉或是輕功的後面。
大四時,修了外文系貝儒斯的英文演講。期末的最後一次考試,老師聽了之後,只說:『 Michael,you have sincerity。That’s the beginning of any great speech。』我心裡很清楚,他是委婉的說我演說的技巧很爛。
如今唸完法學院,我的演說還是很爛,看著像Obama這樣的演講者還是只能心生羨慕。雖然法學院也缺乏訓練演說的機會,但主要原因還是我自己沒有積極找機會練習。於是就像鋼琴、吉他、爵士鼓、第二種語言一樣,曾經立志要學習的東西因自己的怠惰而失去機會。
要磨練自己的public speech,此記之。
離開DC,最大的不捨還是人。Steven 問我:『Michael!要走了會不會有點感傷?』當時不置可否,現在知道了當然是會的。
以為已經很習慣道別的我,輪到自己被送行時還是有許多依依不捨。人真是很奇妙的動物,在日復一日沒有變化時嚮往刺激,卻在真的要變動時心中忐忑。許許多多次 聚會、玩撲克牌、喝酒、出遊或只是單純的一起看電視,在當時不覺得可貴,未來或許也不會想起,卻在即將離開的這一刻浮上腦海。
據說乍看很宅很嚴肅的我,沒想到這三年也交了一些朋友,在這一週紛紛與我道別,祝福我未來順利。如此看來我做人還算在正道上。若要說遺憾,大概是可惜沒多與朋友一對一、深入的聊天。現在回想,這些看似沒什麼的過程,卻是這段時間最有價值的時光。
感謝我媽與我妹來參加畢業典禮。
本來我還不確定要不要參加畢業典禮的,因為不去可以在台灣待久一點。但幸好我去了,也幸好我媽與我妹來了。因為如此我可以在畢業典禮中,起立鼓掌謝謝我的家人,包括沒辦法來的老爸。這個學位是一個奢侈品、一個禮物,靠許許多多人的幫忙與鼓勵我才有機會完成。以往我翻到書前面寫著『獻給XXX與OOO』只覺得很煩,這麼爛的小說還要浪費我手指的細胞膜。現在卻很佩服作者能節制自己,只致謝一兩個人就夠了。
謝謝老爸、老媽、老妹、女朋友、在DC、台灣與各地的朋友這三年的支持與陪伴。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法學院的最後一星期
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有如電影的最後五分鐘。壞人已經遭到制裁,觀眾的腎上腺素也回復正常。但即使是邊收外套邊趕著把滷味吃完,觀眾總要看到最後,男主角在夕陽餘暉下吻女主角的鏡頭才甘心。
如今我渡過了競爭激烈的一年級,瘋狂面試的二年級,連百般無聊的三年級也只倒數兩個月了。除了還未找到工作的人之外,大部分3L已知畢業後要去 那裡工作,因此只在乎順利畢業以及考上律師執照兩件事情。沒有人再擔心GPA了。對我們學校的學生來說,這兩件事情都不算太難,所以大家就開始偷懶。前人 有云,法學院是:『First year, they scare you to death;second year, work you to death;third year, bore you to death。』前人說得沒錯。
3L的上課情況是一蹋糊塗。不但課前沒人預習,上課被call on時也多是支支吾吾或耍白爛。教授也知道3L們已是強弩之末,既沒動力也沒心情認真唸書,因此也不為己甚,跟著學生一起擺爛。
這學期的少數收穫之一是與Yuga變得比較熟一點。Yuga在Antitrust law中坐我隔壁,是個嬌小的日裔學生。言談中瞭解到,她因為父親職業的關係,自小就周遊列國,住過許多國家,跟君彝的背景有些類似。Yuga的腦筋很 好,Stanford CS畢業,男朋友留在Stanford繼續唸建築博士。也因為她腦筋好,成績很輕鬆就全A,因此她上課是我見過最不認真的。上星期她說她終於把 Antitrust law的課本拆封了!我們上課的樂趣就是驚嘆2L多麼認真參與課堂討論,倒數畢業的日子,互相抱怨這一年多麼浪費時間,搬去加州時要有何準備,以及期待下 一個假期要去哪玩。法學院的人際關係很疏離,能有一個可以上課一起鬼扯的同學,很難得。
上進的我不想沉溺在3L這種頹廢的氣氛中(?),很自找麻煩的找了個實習。實習的單位是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ITC)。ITC的職責基本上是拒絕侵犯專利或商標的外國貨品進入美國。我實習的辦公室 ("不公平入口辦公室","OUII") 是訴訟中,除了原告與被告之外的中立第三方,代表美國的利益。所以簡單的說,在法官的面前通常是以下的狀況。
原告:『法官你看對方都進口仿冒品到美國,我的正牌貨都沒人要買。你一定要擋住他啦!』
法官:『嗯。』
被告:『我沒有!沒圖沒真相!』或是『想騙誰啊?你的專利與商標根本無效!』
法官:『嗯。』
最後法官會問我們OUII:『請問美國的利益看法如何?』
我們就會說:『大哥是對的!』不是啦,我們通常會說:『根據我們中立公正客觀的看法,這應該是怎樣怎樣.......』
法官:『(睡著)』
會選擇ITC實習有五個理由:
第一,ITC 80%是專利訴訟,正好是我將來的專業所在。
第二,ITC訴訟的速度很快。一般聯邦地方法院(federal district courts)一個案子大約要花兩到三年解決。ITC則規定必須要在一年半內解決。因此我在ITC幾乎每個星期都有案子可以旁聽或是幫忙寫東西,這是在一 般私人律師事務所不可能有的機會。
第三,ITC訴訟昂貴,所以都是大案子,雙方常常都至少有六七個律師一字排開。
第四,ITC管的是進口,因此常常有外國 公司牽涉其中,特別是大陸的公司。在這裡的經驗對我將來回亞洲工作很有幫助。
第五,ITC離我家近。
總之,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就在上課,下課,上班,下班中快速接近尾聲。這陣子在DC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到,白日漸長,夜晚漸短。地鐵中的乘客雖然仍是身穿大衣,圍巾與手套,但可以看到每個人眼裡對窗外的春天,對城市逐漸甦醒的期待。
PS: update一下我接下來的計畫。五月中畢業典禮後,我會在加州的Ontario補習考加州執照。九月中開始當小律師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