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畢業雜想





經過一週的打包、整理、拍照與告別,終於我坐在Dulles機場的登機門前,等待飛往Long Beach的飛機。兩件行李已經登上飛機,車子與家具也在運往加州的卡車上。我即將離開停留了三年的城市,心中的感觸卻仍不清楚。只有些缺乏組織的雜想。

當最後一科反托拉斯法﹝antitrust﹞期末考結束的鈴聲響起,我深深的吐了一口氣。交卷時同學眼中都透著不敢置信。”DamnCan you believe it’s over”David顯然有跟我一樣的震撼。”It seemed so long … but so short.” 我說。法學院生活真的結束了。

這震撼一方面來自壓力的解脫。我很高興不用再上學,可以開始工作賺錢,而不必再照著別人的模式學習。另一方面這震撼來自認知到,在剛入學時對自己的期許與要求,許多現在看來是好高騖遠的目標,如今已到交卷的時刻,不容許我再加把勁彌補了。



三年級剛開始的某一天,我參加亞裔學生會(Association of Pacific Asian Law Student, APALSA)的迎新。席間一個原是做Investment Banking的學妹在吵鬧的舞曲音樂下大聲說:『承認吧!大家來法學院不都是為了進大事務所賺大錢嗎?』我聽到這句話很不舒服,跟她爭執。但英文輸別人,所以吵不贏。後來在法學院中兩人都假裝不認識對方。

離開DC前一晚,喝醉的Frieda在電話中與我道別,要我做個有益社會的律師,而不是只顧自己利益的shark。她是無心的玩笑話,卻與學妹的話相反,與畢業典禮上幾位致詞者的演說不謀而合。這些人的話,重振了我的士氣,提醒我當初唸法學院的初衷,並不只是為了賺大錢。

我念法律,是為了獲得強烈的體驗﹝experience﹞。例如醫生在病人病痛時出現;我也希望參與他人生命中重要的時刻,在他人最低潮、或事業上的轉機時留下不可磨滅的影響。我們是一個懷疑的世代: 我們有能力學習任何技能,卻沒有任務要完成。生下來就有充渥的物質資源,卻沒有困頓年代的記憶;因此懷疑這樣的充渥是玻璃建構的假象,卻缺乏面對玻璃碎裂 後的經驗。我們知道該珍惜安穩的現況,卻懷疑真正的自己在安穩中磨失。於是我們渴望強烈的經驗,不論是自旅行或是工作中。

但未來我從事專利法﹝
patent law﹞, 客戶與對手多半是公司,處理的問題多半是金錢與科技,真的接觸到一個人生命的機會很少。當然我會有其他的體驗:參與高金額的大案子、飛去不同的地方與專業 的客戶合作,甚至有一天在法庭上滔滔雄辯。我當然很高興在可見的未來能有這些特殊的體驗。金錢、里程數、甚至是個人技能的習得,絕對是我追求的目標。但我 一開始期待的是更直接、更個人﹝personal﹞的影響力。

如致詞者所說,我畢業、通過
bar﹝祈禱﹞、拿到律師執照之後,就有了影響別人的行為被判定是對或錯的知識與機會。這是一項特權,只用在獲取自己的利益上太浪費了。

期待經濟上的回報之外還要精神上的滿足,或許是年輕人﹝?﹞好高騖遠的夢想?但每個致詞者使人肅然起敬的地方,都是他為社會服務的成績。我也想要使人肅然起敬,能不心虛的為自己驕傲。雖然不知道我會是怎樣的律師,有多久的律師生涯,但我希望不會迷失我的初衷。




我 媽參加完畢業典禮後說:『不愧是法學院的,每個人都很會說話。』我從小的願望之ㄧ,便是能夠像黑人牧師或是林肯,在公眾前發表感動人心的演說。吉本芭娜娜 曾經描述一個夏威夷女人對海的演唱:『使海底的生物與靈魂,從海中升起,像海嘯般沖刷過海岸』。我的演說有這樣的威力我就很滿足了。這願望大概只排在擁有
Winnie Houston的歌喉或是輕功的後面。

大四時,修了外文系貝儒斯的英文演講。期末的最後一次考試,老師聽了之後,只說:『
Michaelyou have sincerityThat’s the beginning of any great speech。』我心裡很清楚,他是委婉的說我演說的技巧很爛。

如今唸完法學院,我的演說還是很爛,看著像
Obama這樣的演講者還是只能心生羨慕。雖然法學院也缺乏訓練演說的機會,但主要原因還是我自己沒有積極找機會練習。於是就像鋼琴、吉他、爵士鼓、第二種語言一樣,曾經立志要學習的東西因自己的怠惰而失去機會。

要磨練自己的
public speech,此記之。



離開DC,最大的不捨還是人。Steven 問我:『Michael!要走了會不會有點感傷?』當時不置可否,現在知道了當然是會的。

以為已經很習慣道別的我,輪到自己被送行時還是有許多依依不捨。人真是很奇妙的動物,在日復一日沒有變化時嚮往刺激,卻在真的要變動時心中忐忑。許許多多次 聚會、玩撲克牌、喝酒、出遊或只是單純的一起看電視,在當時不覺得可貴,未來或許也不會想起,卻在即將離開的這一刻浮上腦海。

據說乍看很宅很嚴肅的我,沒想到這三年也交了一些朋友,在這一週紛紛與我道別,祝福我未來順利。如此看來我做人還算在正道上。若要說遺憾,大概是可惜沒多與朋友一對一、深入的聊天。現在回想,這些看似沒什麼的過程,卻是這段時間最有價值的時光。




感謝我媽與我妹來參加畢業典禮。

本來我還不確定要不要參加畢業典禮的,因為不去可以在台灣待久一點。但幸好我去了,也幸好我媽與我妹來了。因為如此我可以在畢業典禮中,起立鼓掌謝謝我的家人,包括沒辦法來的老爸。這個學位是一個奢侈品、一個禮物,靠許許多多人的幫忙與鼓勵我才有機會完成。
以往我翻到書前面寫著『獻給XXXOOO』只覺得很煩,這麼爛的小說還要浪費我手指的細胞膜。現在卻很佩服作者能節制自己,只致謝一兩個人就夠了。

謝謝老爸、老媽、老妹、女朋友、在
DC、台灣與各地的朋友這三年的支持與陪伴。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來美國後,才發現好用的東西


1. 雷射印表機
2. 蕃茄
3. 乾洗店
4. 免運費
5. thesaurus.reference.com
6. 大沙拉碗
7. 天氣預報
8. pepperidge 巧克力餅乾
9. 蘋果
10. 累積點數
11. 手機相機
12. 計時器
13. 玻璃量杯
14. 太陽眼鏡
15. 西生菜
16. ziploc袋
17. 排汗T-shirt
18. Wikipedia
19. 烤箱
20. 膠底皮鞋
21. 義大利麵
22. 刮鬍膏
23. 杏鮑菇

繼續增加中....

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法學院的最後一星期


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有如電影的最後五分鐘。壞人已經遭到制裁,觀眾的腎上腺素也回復正常。但即使是邊收外套邊趕著把滷味吃完,觀眾總要看到最後,男主角在夕陽餘暉下吻女主角的鏡頭才甘心。

如今我渡過了競爭激烈的一年級,瘋狂面試的二年級,連百般無聊的三年級也只倒數兩個月了。除了還未找到工作的人之外,大部分3L已知畢業後要去 那裡工作,因此只在乎順利畢業以及考上律師執照兩件事情。沒有人再擔心GPA了。對我們學校的學生來說,這兩件事情都不算太難,所以大家就開始偷懶。前人 有云,法學院是:『First year, they scare you to death;second year, work you to death;third year, bore you to death。』前人說得沒錯。

3L的上課情況是一蹋糊塗。不但課前沒人預習,上課被call on時也多是支支吾吾或耍白爛。教授也知道3L們已是強弩之末,既沒動力也沒心情認真唸書,因此也不為己甚,跟著學生一起擺爛。

這學期的少數收穫之一是與Yuga變得比較熟一點。Yuga在Antitrust law中坐我隔壁,是個嬌小的日裔學生。言談中瞭解到,她因為父親職業的關係,自小就周遊列國,住過許多國家,跟君彝的背景有些類似。Yuga的腦筋很 好,Stanford CS畢業,男朋友留在Stanford繼續唸建築博士。也因為她腦筋好,成績很輕鬆就全A,因此她上課是我見過最不認真的。上星期她說她終於把 Antitrust law的課本拆封了!我們上課的樂趣就是驚嘆2L多麼認真參與課堂討論,倒數畢業的日子,互相抱怨這一年多麼浪費時間,搬去加州時要有何準備,以及期待下 一個假期要去哪玩。法學院的人際關係很疏離,能有一個可以上課一起鬼扯的同學,很難得。

上進的我不想沉溺在3L這種頹廢的氣氛中(?),很自找麻煩的找了個實習。實習的單位是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ITC)。ITC的職責基本上是拒絕侵犯專利或商標的外國貨品進入美國。我實習的辦公室 ("不公平入口辦公室","OUII") 是訴訟中,除了原告與被告之外的中立第三方,代表美國的利益。所以簡單的說,在法官的面前通常是以下的狀況。

原告:『法官你看對方都進口仿冒品到美國,我的正牌貨都沒人要買。你一定要擋住他啦!』

法官:『嗯。』

被告:『我沒有!沒圖沒真相!』或是『想騙誰啊?你的專利與商標根本無效!』

法官:『嗯。』

最後法官會問我們OUII:『請問美國的利益看法如何?』

我們就會說:『大哥是對的!』不是啦,我們通常會說:『根據我們中立公正客觀的看法,這應該是怎樣怎樣.......』

法官:『(睡著)』

會選擇ITC實習有五個理由:

第一,ITC 80%是專利訴訟,正好是我將來的專業所在。

第二,ITC訴訟的速度很快。一般聯邦地方法院(federal district courts)一個案子大約要花兩到三年解決。ITC則規定必須要在一年半內解決。因此我在ITC幾乎每個星期都有案子可以旁聽或是幫忙寫東西,這是在一 般私人律師事務所不可能有的機會。

第三,ITC訴訟昂貴,所以都是大案子,雙方常常都至少有六七個律師一字排開。

第四,ITC管的是進口,因此常常有外國 公司牽涉其中,特別是大陸的公司。在這裡的經驗對我將來回亞洲工作很有幫助。

第五,ITC離我家近。

總之,法學院的最後一學期就在上課,下課,上班,下班中快速接近尾聲。這陣子在DC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到,白日漸長,夜晚漸短。地鐵中的乘客雖然仍是身穿大衣,圍巾與手套,但可以看到每個人眼裡對窗外的春天,對城市逐漸甦醒的期待。

PS: update一下我接下來的計畫。五月中畢業典禮後,我會在加州的Ontario補習考加州執照。九月中開始當小律師的生活。

2007年8月21日 星期二

紐約的洋基球場


紐約的Time Square總是人山人海。大部分是外地來的遊客﹝但有哪一個紐約人不是遊客?﹞當我和Leslie在悶熱的街上發愁該如何消磨晚上時,忽然聽到有人大 喊:"Yankees tickets! Tonight's ticket! All sold out!"

我的眼睛一亮,跑去問叫賣的黑人今天的先發投手是誰。兩個黑人討論了一下,說:"Chen Ming-Wang"。原來是王建民在主場對Baltimore Orioles的比賽。小弟聞之大樂,問他票價多少。"$45 each"。媽呀,這會不會太貴。Leslie出馬殺價仍無功而返。黑人不願意把票秀給我們看,只說票的face value $65元,是在三壘後方的好位置。於是小弟只好忍痛掏錢。等到交完錢拿到票,才發現每一張face value只有$5元!被黑人坑了!紐約果然吃人!

買完票後與久違的新婚夫妻科宏/怡棻在吉野家碰面。久違重逢,相談甚歡,大家互相安慰彼此沒什麼變。小倆口對票價昂貴也頗不已為然,但仍不影響我去洋基球場的興致勃勃。

沒料到買票卻是苦難的開始。先是好不容易才擠上了惡名昭彰的紐約地下鐵,沙丁魚般的4 train裡面各色人種擠成一團。到了Bronx才發現球場擠在其他建築物之間。球場外各種氣味混雜:餐廳的pizza味、車子的油煙味、香菸味以及紐約 最出名的,謎樣的不知名臭味。人潮繞著球場無意義的轉動,彷彿折磨自己是朝聖過程的一部份。球場混亂的入場動線也說明了這個球場的歷史。

我一直心中忐忑買到的是假票,所幸最後還是順利入場。坐定後稍加喘息,才第一次好好端詳這個球場。

如同紐約的其他建築,洋基球場是窄高、強調垂質感的構造。球場內各個球員的動態可以看得很清楚。令人失望的,洋基球場內的設施都很破落、老舊。場內的走道狹小,飲料攤與熱食區悶熱而擁擠。地板黝黑黏滑。好像放大版的老台北市立棒球場。

坐在我附近的觀眾有老有少,大多在懶洋洋的喝啤酒、看報紙、打blackberry。相較於我去過的另外三個球場﹝Angels、Orioles、Nationals﹞,這裡的觀眾少了該有的興奮感,或是家庭同樂的溫馨;反而有一種習以為常、自行其是的疏離感。

我對這些細節特別仔細觀察,是因為這趟紐約之旅對我來說,除了旅遊外,也將決定我畢業後要在哪裡工作。加州的事務所給了我offer (放煙火!),但紐約也有面試等著我。我排回在加州的天氣、人情跟laid back的態度與紐約的城市生活之間。這次紐約行將確定我在紐約與加州之間的取捨。

正當我對洋基球場深感失望時,音樂響起,包括王建民在內的球員們進場了。場內的氣氛忽然熱烈起來。球迷的眼睛也醒了,好像球場活了起來。這種從安靜衝上熱烈的變化速度之快,反應紐約人對刺激馬不停蹄的需求。

球賽大家都有看,我就不詳述了。場內最引我注意的,不是洋基的大牌球星或是王建民,而是報球員名字的播音員。我不認識他。這是一個老邁的聲音。 不花俏、也不特別有磁性。不急不徐,聽得出這個聲音已經播報了許多年,唸過許多來自不同國家的不同名字。這是我在紐約的這幾天中,唯一一個不爭取我的注意 力,卻讓我不得不傾聽的聲音。

從這個聲音開始,我慢慢感受到洋基球場的魅力所在。洋基球場的魅力在它的累積。每一位洋基球員舉手投足都有大牌球星的自信。但從高高的觀眾席上 看下去,他們都十分渺小。不論是外野一字列開的退休號碼,或是洋基的26座冠軍杯,都在在顯示這個球場不容許平庸的表現。不管是洋基的球員、敵對球員或是 裁判,都像是在過往洋基幽靈的注目下打球。每一個背號上都背負著沉重的歷史期待。

洋基球迷對每一球的關注也是我見過最高的。每一個出局數球迷都有不同的反應。王建民第一局失三分,而且整場的狀況都不太穩定。我的後方一直有美 國人大喊:"Come on!Chen!" 把王建民的姓名中間當成first name了。洋基打者都有自己的出場音樂。Abreau的是充滿拉丁風情的salsa曲風,Jeter是花花公子般的抒情音樂,而A-Rod則是外星人感 很重的電音。

比賽的第一個高潮是Cabrera自中外野直傳本壘的刺殺,球迷激動的大喊:"Melky!Melky!Melky!"。 王下場時,仍然得到全場的起立歡送。不過看得出來王對自己表現不滿意。八局時全場為上場的中繼投手Chamberlain歡呼,有些球迷甚至起立鼓掌。當 時的我還沒聽過這位投手,很訝異球迷給這個新人的禮遇。隨後Chamerlain以97 miles的快速球連續解決掉三位打者,意興風發。全場吼叫:"Joba!Joba!Joba!"連地板都為之震動。

不過我最期待,也終於看到的,是"Enter the Sandman",第九局穿著背號42號的男人入場。當音樂聲響起,Rivera自牛棚跑步入場,全場像炸了般起立鼓譟。Rivera的每一個好球都讓球 迷握拳喊叫。Leslie問我:"這麼好!他每一次都有英雄式的出場嗎?"

最後,Rivera把關不成,勝利由Jeter的內野安打獲得。場中放起了Frank Sinatra的"New York New York"。球迷像毒品藥效結束一樣,伸懶腰,快速的收拾東西離開。但Leslie的問題卻在我擠地鐵回家時的心中盤旋。這就是紐約的魅力吧?絕大部分人 沒沒無聞,每日在都市叢林中奮戰,努力佔住自己的一塊領域。為的是有朝一日可以脫離單調的生活,成為那萬中無一的英雄。因為紐約之大,所以榮耀或恥辱都加 倍深刻。經歷過紐約的尺度的人,不論是被剝削或是歡愉,出了紐約便只覺得平庸。

就像Sinatra唱的:"If I can make it here,I'll make it anywhere"。在紐約失敗,是在最困難的地方失敗;在紐約成功,就是在世界成功。我心裡想著:"王建民,加油啊!"請讓我相信,一個台灣孩子,不需 要扭曲自己,也可以在任何地方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