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黑手車商見齟齬,破落法庭見真章


這陣子因為一個審判﹝"trial"﹞,忙得沒時間更新網誌,但累積了不少有趣的事情值得寫。

首先是我工作滿一年了,正式成為『第二年的聯結』﹝Second Year Associate﹞,此記之。值此經濟不景氣,各地裁員如火如荼之時,能平平安安的工作滿一年,我已經很欣慰了。從去年上工至今,辦公室少了 20%的人,都是美國土生土長的律師,沒想到我這個外來者能倖免於難。

其次是我首次單月bill超過200小時。關於律師時數的重要性請看我的billable hours一文。200個小時相當於每天工作10小時。

另外值得紀念的是我生平第一次參與審判。以前在ITC時雖然跟我的上司參加過不少trial,但大都只參與半天就要回學校上課了。這是我第一次從頭到尾,從開場陳述﹝opening statement﹞ 到結辯﹝closing argument﹞都參與到的trial。

這案子很小,是一個專門改裝古董車與跑車的黑手,被一個進口車商告違約。以台灣舉例大概就是中華賓士告它外包的改裝廠。案子雖小,trial卻花了五天,歷經三個證人。加上訴訟前後的文件準備等等,我方的訴訟費三十萬美金跑不掉。

我們客戶是個從裡到外,貨真價實的黑手。不論出庭還是開會他永遠都是有點污漬的T-shirt跟牛仔褲,再戴著一個寬邊棒球帽,和我們律師群西裝畢挺的樣子大相逕庭。平時他很坐不住,也不太明白我們討論法律問題的重點;但一聊起車子,他便滔滔不絶,興致勃勃的秀給我們看他剛改好的古董法拉利或是保時捷的照片。

電視上的法庭戲看來複雜,其實trial就是一個有規矩的吵架。

假設兄妹爭執,妹妹說:『哥哥偷吃我的月餅!』哥哥說:『我沒有,是小狗"喔依悉"吃的!』這時可能媽媽敲敲兩個人的頭,兄妹就會閉嘴不吵了。

但如果進了法院,要解決這個糾紛就會變得很複雜。

首先,妹妹必須找個證人、指紋、監視錄影帶、或照片等等來證明是哥哥吃了月餅。不然只好靠環境證據,例如哥哥在那段時間前後的行蹤詭異,或是哥哥後來體重增加,還長了青春痘等來證明。

如果妹妹提出了一定的證據,那麼哥哥就必須要反駁妹妹的指控。哥哥有很多方法反擊,比如說,哥哥可辯稱月餅是媽媽買的,或是在冰箱裡的月餅,照家庭慣例就全家分享。或是說妹妹沒有證人、指紋、監視錄影帶或是照片證明哥哥偷吃了月餅。哥哥也可以說體重增加是青春期正常現象,行蹤詭異也是青春期正常現象。

注意原本哥哥只需要駁倒妹妹的指控就贏了。但因為哥哥很笨得說是小狗"喔依悉"吃的,這時哥哥便還還需要證明:小狗有辦法開冰箱,小狗有辦法撕開月餅禮盒,小狗可以吃得很整齊,小狗還有辦法吃完再把禮盒包好擺回冰箱等等。

除此之外,雙方還可以攻擊對方提出的證據。比如說哥哥可以說:『妹妹從小就愛說謊』,『指紋是假的』,『監視錄影帶裡那個只是小狗站得跟我一樣高』等等。妹妹可以反擊:『哥哥從小就愛偷吃』、『哥哥青春期還沒到』、『喔依悉是貴賓狗,不是拉不拉多,絕不可能站得跟人一樣高』等等。

總而言之,事情一進法院就會複雜很多。

這個案子目前trial結束,雙方還要交post-trial brief才知勝負。對方找了一個老氣橫秋、典型的原告律師﹝plaintiff lawyer﹞。這類律師專門找一些瑣碎的法條來告人,目的也不是勝訴,而是為了逼對方拿錢和解。對方律師 trial 經驗豐富,但法學沒有與時俱進,對法律的見解很落後,因此碰到像我們這種認真的對手就捉襟見肘了。我們都說他是一個稱職的trial advocate,但不是一個稱職的lawyer。

相對的,我方當然在各方面都遠比對方專業,因此在每一個關節都比對方準備充分,更有說服力。我從這次審判得到兩個重要的教訓:一是盡量不要進美國法庭,能和解就和解。因為打官司實在太費力傷神,對雙方都是損失。二是一旦進了法庭,就要找最頂尖的律師,不然碰上專業的團隊,真的每一步都會被痛宰。

這次trial也讓我觀察到同事們有趣的變化。由於trial是面對面的對抗,事關面子與自尊心,壓力很大,因此大家的腎上腺素跟雄性荷爾蒙都高速激發。平常斯斯文文的同事,此時髒話就不說了,還會用"war","destroy","annihilate''這類攻擊性很強的字彙。女生不在場時連黃色笑話都出籠,十足像個部隊或是美式足球隊。當然單純如我也只能呵呵笑附和大家。

Trial結束當天,所有人都累得七葷八素,西裝也髒了鬍子也該刮了。載我回辦公室的資深律師拉我去酒類專賣店挑酒。他買了一打紅白酒,跟我說今天晚上要跟他老婆至少喝掉兩瓶。我這時很能理解日本上班族加班一天後,想去喝杯酒放鬆心情的感覺。當然單純如我沒有喝酒,回家攤在沙發上看美食節目是我放鬆的方式。



PS: 中秋將至,很想吃榮華蓮蓉月餅跟馬來亞豆沙月餅啊!